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由解释)
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含工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投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受理并依法做出处理决定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投诉,有关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已经收到的,应当通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再受理第五。
第一条 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平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
投诉方法根据上级部门的不同存在区别 1工程建设项目向当地的建设局或者招标局或者建设局下属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在项目公示中标候选人期间予以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