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修订)
水利审计部门应在接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竣工决算申请后十日内提出安排意见第二十二条 水利审计部门或受委托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的社会审计机构对水利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应当事先拟定审计实施方案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组织审计组,并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
随着抚顺石化公司“千万吨炼油百万吨乙烯”项目的批复,230亿的工程建设投资项目的审计摆在抚顺石化全体审计人员面前在该项目即将破土动工之际,有必要总结抚顺石化审计处近年来的竣工决算审计经验,探索竣工决算审计的新思路 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