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电力规划规范(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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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部组织 编制并于1999年6月批准颁布城市电力规划规范了城市电力规划规范城市电力规划规范,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城市电力规划规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1适用范围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电力规划编制工作城市电力规划规范,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规范的规定2有关规定应根。

2、2014第411条规定,城市用电负荷可分为第一产业用电第二产业用电第三产业用电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等四类规范还规定了城市建设用电负荷的分类城市建筑用电负荷的分类城市民。

3、4调整了变电站规划用地控制指标5增加了超高压新能源等相关内容6增加了引用标准名录7对相关条文进行了补充修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8月27日发布了国家标准城市电力规划规范的公告,批准城市电力规划。

4、1999 751城市电力线路分为架空线路和地下电缆线路两类752城市架空电力线路的路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应根据城市地形地貌特点和城市道路网规划,沿。

5、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地下敷设架空敷设等城市电力规划规范基本概况城市电力规划规范主要是国家计委一九九二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计综合490号附件二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

6、中小学校设计规范4 18条提到高压线,严禁穿越或跨越校园。

7、2016第415条规定,沿城市道路规划工程管线应与道路中心线平行,其主干线应靠近分支管线多一侧工程管线不宜从道路一侧转到另一侧道路红线宽度超过40m城市干道宜两侧布置水配气通信。

8、106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与城市道路交通城市居住区城市环境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电力工程燃气工程电信工程防洪工程人防工程等专业规划相协调 107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9、第二十二条 公用工程城市绿化和其他工程在新建改建或扩建中妨碍电力设施时,或电力设施在新建改建或扩建中妨碍公用工程城市绿化和其他工程时,双方有关单位必须按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就迁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和补偿等问题。

10、不是电力规范,是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中有第53页6315表。

11、9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5中对电力重要负荷分级的要求,住宅电力负荷分三级一级负荷十九层及。

12、电力总的标准就是“安全经济灵活可靠”,所有规程都是在这四个要求基础下演变出来的关于城市配电的要求,最近的就是“zdfmars先生”说的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要网上也能查到为了“安全经济灵活可靠。

13、第条 应根据城市地形地貌特点和城市道路网规划,沿道路河渠绿化带架设路径做到短捷顺直,减少同道路河流铁路等的交叉,避免跨越建筑物对架空电力线路跨越或接近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本规范附录和附录。

14、如酒店的客房电控,医院的护士站呼叫,机房的环境监控,等等等等太多了涉及到工业项目就更复杂弱电设计过程,洽谈项目需求,确定标准规范,方案设计,文稿,描述项目范围功能目标关键技术和示意性的系统结构,规划图纸。

15、预可行性研究在河流规划和地区电力负荷发展预测的基础上,对拟建电站的建设条件进行研究,该水电站在近期兴建的必要性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此阶段对厂房不进行具体设计,只选定电站的规模,初选枢纽布置和厂房。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2018)

16、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 国家能源局关于颁布20 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定额及费用计算标准的通知国能电力200923号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试行国家电网营销2007655号城市配电网“十二五”规划。

17、第九条电力建设与城市道路公路,供水燃气通信电视等公共性质的管线道发生互相妨碍的,按照规划建设在先的原则协商解决,须办理手续的,电力建设部门按有关程序办理造成损失的,由工程提出方按已发生的直接损失补偿,或者由双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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